淘宝酒类和虚拟类目卖家规则变更通知

2012-01-10|HiShop
导读淘宝双11狂欢节前,淘宝又对《淘宝规则》做了变更,下面是小编转发的淘宝规则变更内容,望广大卖家仔细阅读。 为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给广大淘宝会员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拟对《淘宝规则》( 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help-12185.htm )进行规...

 淘宝双11狂欢节前,淘宝又对《淘宝规则》做了变更,下面是小编转发的淘宝规则变更内容,望广大卖家仔细阅读。   为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给广大淘宝会员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拟对《淘宝规则》(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help-12185.htm)进行规则补充变更。

    此次变更主要涉及:新增酒类制品类目卖家准入及清退规则、新增虚拟物品类目卖家准入及清退规则、严重违规行为中新增“不正当谋利”的类型、以及在发布违禁信息违规中新增“非法传销类商品”。
详情如下:
    一、新增酒类制品类目卖家准入及清退规则,规则全文:
    第四十八条  酒类制品类目,是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发布该类目所属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
    卖家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加入酒类制品类目:
   (一)卖家需具备有效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二)未在近三个月退出该类目;
   (三)符合类目运营要求。
    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即被酒类制品类目清退:
   (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
   (二)卖家未在其《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到期后的30天内更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信息。
     二、新增虚拟物品类目卖家准入及清退规则,规则全文:
     第四十九条  淘宝网虚拟物品类目,是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发布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网游装备/游戏币/帐号/代练、淘宝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平台、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类目所属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
     卖家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加入淘宝网虚拟物品类目:
     (一)主营类目为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的卖家须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二)淘宝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平台卖家需签订并遵守淘宝网《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服务协议》 ;
     (三)网络游戏点卡平台商及该平台商品卖家、3G上网卡卖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进行备案 ;
     (四)充值软件市场卖家需遵守《充值软件市场管理规则》;
     (五)卖家所售商品须仅支持支付宝交易;
     (六)符合类目运营要求;
     (七)未在近两个月退出该类目的。
     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即被虚拟物品类目清退:
     (一)   主营类目为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的卖家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的;
     (二)   卖家的退款率、纠纷退款率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三)   卖家所售商品拒绝支持支付宝交易的;
     (四)   卖家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缺货的;
     (五)   卖家所售商品到账时间超过七十二小时的;
     (六)   严重违规行为累计扣分达十二分以上的。
     三、严重违规行为中新增“不正当谋利”的类型,规则全文:
     第七十一条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
     (一)会员向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二)会员系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且该淘宝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
     (三)会员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四、发布违禁信息(四)中新增“9、非法传销类商品”,每次扣2分。
     本次规则变更预计于 11月10正式生效!
     请广大会员仔细阅读规则变更内容,及时调整相关行为。
     《淘宝规则》全文请见: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help-121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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